首次的失業給付認定,到辦理的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後,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,失業給付就會在2-3周內匯入您指定的帳號。辦理登記的14日後,一定要14日後的當天,否則必須重新完成認定。

另有工作收入的限制,這個大概是我這次去聽跟自己比較有切身關係的,所以我就很仔細的給他聽清楚,失業期間另有工作,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,不得請領失業給付;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,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,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80部分,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。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,不予以扣除。
如果投保薪資是43900的話,另有工作收入超過8780的話,到時候勞保局會要您繳回超過8780的部分,所以另有收入或者是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兼職的case,要注意一下喔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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